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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东辉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章来源: 时间:2025-01-24

松辽许可〔2025〕3号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东辉煤矿:

2024年11月21日,我委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东辉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东辉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取水许可。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东辉矿井及选煤厂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年涌水排水量为602.40万立方米,其中38.06万立方米用于煤矿自身生产,564.34万立方米通过输水管道输送至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给开发区内企业使用。若涌水排水确需外排,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你单位应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数据传输设备,保证项目取水信息实时传入松辽流域水资源管理系统。

项目建设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取水。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三十日,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向我委报送核发取水许可证申请,同时提交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设和试运行情况报告等材料,经我委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抄送:黑龙江省水利厅,双鸭山市水务局,集贤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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