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松辽委领导接待日工作,经研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接待时间:每月最后一周周四下午1:30~4:00。 2.接待安排:来访人应至少在接待日的前一天,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来访人所谈事项,报请相应领导接待。 其他事项仍按《松辽委领导接待日制度》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办公室二○○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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