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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连文主任在大凌河、霍林河流域省(自治区)际水量分配方案成果协调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06-09-07 09:26:18   来源:本网

松辽水利委员会主任   党连文

按照水利部工作安排,松辽水利委员会组织大凌河、霍林河所流经省区开展了初始水权分配试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在水利部水权分配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经过近两年时间,通过本次协调会议,确定了省区分水方案,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试点工作第一阶段任务。这两项成果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对协调会议的成功表示热烈祝贺!

胡四一副部长亲临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对开好本次协调会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建立水权制度的重要意义,初始水权分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做出了全面论述,并指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松辽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工作目标。胡部长的讲话是我们开好这次协调会的重要保证。水利部水权分配指导小组组成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对各项协商内容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两个流域所在的省区水利厅领导亲自参加会议,对各项协调内容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各位厅长发言中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体现出对区域发展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在协商过程中坚持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共同发展,坚持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统筹考虑,体现出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关系的大局意识。正是大家的这种精神为取得最终协调成果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此,向多年来关心和指导本项工作的水利部领导表示真诚敬意!对指导小组组成部门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对四省区水利厅的积极工作和密切配合表示衷心感谢!对参加试点研究和技术论证的全体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就如何落实胡部长对初始水权分配工作提出的要求,完成初始水权分配试点工作全部任务讲几点意见,和大家探讨和交流,供在继续开展试点工作中参考。

一、省区水量分配是初始水权分配的重要基础工作

本次协调会议通过了大凌河、霍林河流域省区水量分配方案,试点工作第一阶段任务顺利到达结尾阶段。但这仅仅是试点工作的第一阶段,而不是试点工作的全部。省区分水为各省区开展下阶段试点工作创造了必要条件,是实践水权理论和建立国家水权制度不可缺少和不可逾越的基础工作。水量分配与明晰初始水权具有不同的涵义。二者在不同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中既可以合一,又可以相分离。水量分配是明晰水权的必要条件,世上必须先有物而后才能明晰或规定权利。因此,我们必须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规定,在试点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继续努力探索和研究,成功完成初始水权分配试点的全部工作。

二、各省区要将用水量明晰到取用水户和落实到指定用水区

这项工作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是落实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思想的主体工作内容,也是为今后形成的用水权交易市场确立市场主体。省区水量分配是在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基础上,将用水总量分解为现状用水量和预测未来发展需水量,并将用水总量与水资源承载能力或可利用水量相平衡和相协调,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再落实到具体的水源上。建议各省区水利厅依据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对批准的流域水量分配成果在本省区进行必要调整,结合各自的区域行政管理制度,将现状用水明晰到具体的取用水户,将未来发展用水落实到相应的用水区。大凌河流域的辽宁省和霍林河流域的内蒙古自治区应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请各省区水利厅按照水利部要求积极开展研究和探索,顺利完成试点第二阶段工作。

三、要深入研究和探索用水权的准确规定

用水权是由水资源管理权力、水资源使用权利与责任义务组成的统一体系。为了使水资源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要求,水资源利用符合经济规律,实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目的。在水量分配的基础上,有必要深入研究和探索用水权问题。松辽委在开展试点工作之初,委托水科院水资源所和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了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研究水资源行政管理权力运用和水资源使用权利规定问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和管理成本可以用于检验行政管理权力与责任运用是否相一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可以用于观察判断对资源使用权利与义务规定科学合理与否。国家水权制度建设必将推动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发生深刻变革。如果没有对上述问题的进一步探索和做出准确的规定,水量分配成果将无法产生所预期的作用。如果到此停止不前,我们的试点工作将会功亏一篑。

建议四省区水利厅也开展相应的探索工作,根据中央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管理权力划分,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权制度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并按照水利部颁布的规章将相应的用水权利与义务落实到取用水户。

四、要适时建立水量监测系统

监测系统是水资源管理中不可缺少的技术手段,没有监测手段,水量分配成果无法得到有效监控。监测系统建设不一定与分水方案实施同步开展,应根据用水实际情况适时建设。作为保证手段,要预先做好监测系统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在系统规划中要注意做到新增监测手段与原水文站点相结合,流域监测管理与区域监测管理相结合,传统观测手段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就目前水资源利用状况看,霍林河流域的监测系统建设具有紧迫性,希望水利部尽早安排开展相应的前期工作。

五、要做好各阶段试点成果的报批工作

水量分配方案不是技术研究成果,水资源承载能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条件约束,水量分配的实质是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成果必须要得到权力部门的批准,方能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付诸实施。本次会议后,松辽委将按照四省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技术层面进一步沟通核实有关数据,并按照水利部要求尽快完成省区水量分配成果报批工作,请各省区水利厅给予密切配合。建议结合现行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研究省区内部水量分配成果的核定和批准程序。

国家水权制度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初始水权分配具有开端作用。水利部决定在松辽流域开展试点工作,是对流域内各级水利工作者的信任、期望、重托和厚爱。我们要尽全力做好,不辱使命、勇担时代责任。希望水利部领导继续关心和指导我们的试点工作,请指导小组成员部门继续给予大力支持,请各省区水利厅一如既往,与松辽委密切配合做好试点工作。

发言如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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