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松辽委简介 流域概况 政策法规 流域要闻 委内动态 专题报道 公众服务  

网站搜索
近期检索
历史检索

首页>>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 > 大凌河、霍林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 会议报道


大凌河、霍林河流域省(自治区)际水量分配方案成果协调会召开

2006-09-07
来源:本网


会场

胡四一副部长讲话

水利部副总工庞进武讲话

水利部办公厅副主任郭孟卓讲话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治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副司长孙雪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水利部财务经济司副司长郑通汉讲话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副巡视员吴守信讲话

松辽委党连文主任主持会议并做总结讲话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陈欣发言

河北水利厅副厅长粱建义发言

吉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谢万库发言

辽宁省水利厅副厅长于本洋发言

松辽委副主任齐玉亮汇报试点工作情况

松辽委副主任朱振家发言

2006年9月6日,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在长春召开了大凌河、霍林河流域省(自治区)际水量分配方案成果协调会。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水利部副总工庞进武、办公厅副主任郭孟卓、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治、水资源管理司副司长孙雪涛、财务经济司副司长郑通汉、农村水利司副巡视员吴守信等水利部大凌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司局领导,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吉林省、辽宁省水利厅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胡四一副部长在会议上指出,近几年来,在水利部的积极倡导下,我国在水权、水市场研究和探索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有很多有代表性的理论探讨性文章和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水利部相继出台了初始水权分配、水权转换等相关政策或指导性意见,这些成果丰富和健全了符合中国实际的水权水市场理论体系。同时,在水权、水市场的实践探索方面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天,我们高兴的看到,松辽委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先后开展了初始水权分配专题研究和大凌河、霍林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试点工作,并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这也是和四省(自治区)水利厅密切配合分不开的。初始水权分配试点工作成果对我国水权、水市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示范带头作用。

胡四一强调,做好水权制度建设工作,关键是要认清形势,重点把握好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个机遇,重点把握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这个机遇,重点把握好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这个机遇。

胡四一要求,在今后一段时期,松辽流域要全面推进以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松辽委要在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提出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对流域内用水全面实行总量控制;对本次会议通过确定的大凌河、霍林河流域省(自治区)际初始水权分配方案,按照审批程序及时报部审批,方案批准后,要重点抓落实。各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总量指标分解确定到下属各行政区域,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体系;各省(自治区)要一如既往的配合松辽委的工作,团结协作,继续做好松辽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工作。松辽流域要继续开展水权分配和水权转让试点工作,探索初始水权分配和水权有偿流转的实现形式,尝试建立相关监管制度,对水权的分配、登记、管理、转让等行为进行规范。通过这两个水权分配试点总结出的初始水权分配的经验,结合松辽流域初始水权分配专题研究成果,继续探索总结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模式和方法,不断推进国家水权制度建设。

会议听取了松辽委副主任齐玉亮关于开展大凌河、霍林河流域初始水权试点工作情况介绍,松辽委还汇报了《大凌河流域省(自治区)际水量分配方案技术报告》和《霍林河流域省(自治区)际水量分配方案技术报告》。各省(自治区)代表认为,水量分配方案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分配方案切实可行。与会代表进行了充分协商,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会议通过了大凌河、霍林河流域省(自治区)际水量分配方案,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水利部大凌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试点指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司局领导对松辽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继续深入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分别由松辽委主任党连文和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副司长孙雪涛主持。松辽委主任党连文在总结讲话中说,松辽流域的初始水权分配研究和试点工作,得到了水利部领导和有关司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也得到了有关省(自治区)同行的理解和配合。今后,我们将继续研究和探索水权制度建立的有关问题,完善初始水权分配体系,丰富水权、水市场理论,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推动国家水权制度建设而做出贡献。

姜智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2007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制作维护:松辽水利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 4188 号   邮  编: 130021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总机: 0431 - 85607114   网站联系电话: 0431 - 85607773  E-mail : slwwz@slwr.gov.cn   吉ICP 备0500263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