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生活生产条件、保护生态与环境、实现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流域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处理好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关系,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问题,维护河流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眼流域的整体利益和综合功能效益的发挥,统筹考虑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的各项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点、目标和任务;统筹防洪、排涝、供水、灌溉、发电、航运、岸线利用、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协调好省际之间、行业之间以及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采取综合措施,科学、合理地实施流域治理,促进流域全面、协调发展。
3.坚持保护优先、强化治理。把维护河流健康和加强流域综合管理作为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重点内容,注重流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注重流域综合管理。
4.坚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抓住当前流域治理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主要矛盾,结合流域长远发展,按照轻重缓急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和实施建议,合理确定近远期流域水利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和分步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流域水利建设和管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