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查

项目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查

主办单位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承办部门

建设与管理处

申请主体

法人或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许可范围

《关于松辽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水建管[1996]284号)

审 核 人

建设与管理处负责人

承 办 人

建设与管理处河道科工作人员

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审查等时间)

递交方式

当面、信函

所需材料

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查申请书(1份); 2.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可研报告(含图纸)及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1份); 3.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批准的度汛方案(1份)。

咨询电话

0431-85607166

办理程序

见办理程序

附件
松辽水利委员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查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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