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及时有序地针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开展水环境影响应急监测评价工作,为各级政府的应急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科学依据,充分起到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的作用,为保障人民的用水安全做出应尽的贡献,日前,《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工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出台。
《预案》规定,当饮用水源地蓝藻爆发或者水质突然恶化;水环境监测断面水质突然恶化;石化、化工厂发生爆炸或者有毒物质泄漏;石化、化工仓库发生爆炸或者有毒物质泄漏;石化、化工品运输车、船发生爆炸或者有毒物质泄漏等情况发生时启动本预案。
《预案》提出,当上述对水环境有影响的情况发生时,立即根据其影响的水域范围和特征污染物种类制定应急监测评价工作方案。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开展水质采样、送样、样品检测分析、测流等相关工作。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后,提出水域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的报告,并运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和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给上级管理部门,并依托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急指挥数据库,提供应急决策支持信息。
《预案》确定,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作为全省水文水资源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突发水污染事件对水环境影响应急监测评价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进行污染源调查、事态发展评估,水质、水量应急监测评价等。同时成立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环境、测验、水资源、水情、审查专门小组,其成员由省水文水资源局、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