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3年内完成全省19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4月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分别与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责任书从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和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快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近日,省人民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整治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三是要严格项目管理。四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五是要如期完成水管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