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考察
填写核查表
现场采样
为加强松辽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2007年10月至11月,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会同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三省(区)水利厅、水文局,共同组成核查组,在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先后赴吉林省松原市、大安市,黑龙江省五常市、肇源县、大庆市、讷河市、嫩江县,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对松花江流域13个直接排入省界缓冲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现场核查。
在核查过程中,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填写《入河排污口登记核查表》,核查组采取现场采样、测流等方式进行水质水量核查。同时通过发放《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法规依据手册》的形式,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认真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强了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为今后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李环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