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水利部规划总院在这里主持召开《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规划》审查会,共同探讨和研究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对策,这对海河流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首先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各位专家和代表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海河流域率先在全国七大流域开展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规划,是一件具有开拓创新意义的工作。水利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位部领导先后做过重要批示和讲话,要求切实搞好规划工作;各有关司局都给予了很多的指导和关心。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和要求,海委对规划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规划编制过程组织有序、协调有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阶段的工作。流域内各省市区水利部门全力配合,有关技术协作单位通力合作,按时提交区域规划成果,为规划任务的完成提供了重要保证。在规划编制的各个重要阶段,海委都及时召开成果讨论会和专家咨询会,反复征求了流域内各省市和专家的意见,保障了规划成果的质量。可以说,这个规划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借此机会,我谈几点体会和认识,供大家参考。
一、编制《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规划》是解决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恶化问题的客观需要有关调查表明,海河流域河道断流、湿地萎缩、入海水量减少、地下水位下降、水污染严重等问题近几十年来均呈现出不断恶化的趋势。20世纪50年代,海河流域各主要河流常年不干,到2000年,干涸长度达到2189km,干涸比例达60%;白洋淀等12个主要平原湿地水面面积50年代为2694km2,2000年已降至538 km2,减少了六分之五;50年代年平均入海水量为241亿m3,2000年只有8亿m3,各河口常年处于淤积状态;海河流域已形成6万km2的浅层地下水和5.6万km2的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局部地区地面下沉严重;在水污染方面,全流域河流受污染程度70年代末为28%,2000年达到72%,平原浅层地下水水质劣于Ⅲ类的面积达76%。这些情况表明,采取综合措施遏制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恶化已刻不容缓,做好流域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规划工作是海河流域的当务之急,也是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核心。
二、编制《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规划》是流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海河流域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000年流域总人口1.26亿,占全国的近10%,国内生产总值(GDP)1.16万亿元,占全国的13%,粮食总产量约4576万t,占全国粮食产量的10%。2008年奥运会将在北京召开。以京津冀为龙头的环渤海经济圈又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崛起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这一切,都需要良好的生态与环境做支撑和保障。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新时期的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水利部党组也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水利之路的水利工作新思路。汪部长最近指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有两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一是资源承载能力,二是环境承载能力。如果超出了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承载能力,中国的发展就是不可持续的。中国一定要走自律式发展的道路,通过自律,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自律式发展要求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高度关注生态、关注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规划的编制,就是要着力恢复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承载能力,使之能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可以预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规划的作用将变得越来越明显,越来越重要。
三、编制《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规划》是当好河流生态代言人的具体体现
流域机构要义不容辞的承担起河流生态代言人的重任,从保护生态和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角度来确立工作方针、原则和规划,积极探索建立有效机制,并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在以往的海河流域历次规划中,生态保护和生态需水的安排考虑较少,可以说,这次编制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规划,是流域机构面对新问题、适应新形势履行职责迈出的重要一大步。《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规划》是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流域面临的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水利部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导,在总结历次流域规划和数十年生态保护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从规划的编制过程和取得的成果看,本次规划领导重视、组织有序;基础工作扎实,成果丰富,在理念和方法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和突破。在新形势下努力贯彻人水和谐、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编制完成的,涉及范围广,成果丰富,采用了大量的新资料和新成果,构建了生态与环境恢复的指标体系,确定了生态需水量,提出了流域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原则、目标和布局,强化了水资源保障非工程措施。
为做好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工作,规划中还应重点关注和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统筹兼顾,合理确定目标期望。要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五个层次对水资源的需求,即饮水安全需求、防洪安全需求、粮食生产用水需求、经济发展用水需求和生态与环境用水需求。认真分析研究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的演替过程,合理确定目标期望,并切实提出可行措施与方案。通过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促使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状况相适应。海河流域水资源紧缺,近20年来总水资源量下降趋势明显,由于下垫面变化,地表径流较以往大幅度减少,这使得生活、生产和生态三方面的用水竞争激烈,过去往往以牺牲生态与环境用水为代价,因而造成目前如此严重的生态与环境问题。因此,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按流域统一规划,兼顾上下游,统筹城市、农村,合理配置外调水和本地水、地表水和地下水,充分利用雨洪水和再生水,特别是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后,城市、生活用水得以部分替代,外调水和本地水的配置就更显重要。
二是积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法》中明确要求: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是解决海河流域水少、水脏、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战略措施,节水就是减污,也是转变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走自律式发展的道路的重要标志。要把节水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要把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以节水和提高水的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推动体制、制度和管理创新;要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予以强调,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的原则,制订严格科学的用水指标和用水定额,将取水许可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做到节水与防污的有机统一。规划应当依据水的供求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水资源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要求,积极推动和响应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是遵循自然规律,坚持科学管理。生态与环境保护和建设要遵循自然规律。生态与环境的恶化有一个从渐进到突变的过程,同理,生态与环境的恢复也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且这种过程往往是不可逆的,对于已经严重超载的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能否恢复如初,怎么恢复,恢复到什么程度,是否也应有一个与实际相符合的遏制、维持再到恢复的过程,值得我们去努力探询,合理规划确定。要从保护生态和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角度来确立工作方针、原则和规划,积极探索,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要研究和建立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工程体系调度运营方式,努力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尽管在编制过程中已经付出了很多努力,但难免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审查过程中,请各位专家和代表围绕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恢复目标、生态与环境需水量确定和配置、水资源保障体系布局、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等,认真审查、严格把关、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希望规划编制工作组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解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会后,要尽快安排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尽快审批。海河流域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较快、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较为显著的地区,有条件、有可能、也应该在全国率先做好流域生态修复工作。我们要以制定《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规划》为契机,抓住机遇,团结协作,克服困难,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环境工作,为促进海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感谢各位专家和代表为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恢复水资源保障规划审查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心血,也感谢海河流域内各省、市、自治区水利部门对这次会议的大力支持,预祝审查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