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搜索
近期检索
历史检索

首页>>松辽流域水文信息网 > 流域综合规划修编 > 领导讲话


党连文在松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协调会议第一次会议上的主持讲话

2007-05-24
来源:本网

尊敬的矫勇副部长,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根据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水利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经过与各方协商,并经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松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中建立协调会议制度。松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协调会议第一次会议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启动会议的召开,是水利部大力支持和参加会议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松辽委作为松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组织承担单位,对流域综合规划协调会议各组成方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使本次会议取得预期成果,我先作以下简要说明。主要是向大家通报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和开展组织协调工作的想法,供大家在审议会议文件和发表意见时参考。

一、充分认识本次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回良玉副总理讲话和矫勇副部长在全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开展松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有以下认识。

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流域综合规划主要目标是将水利发展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具体化。因此,流域综合规划不仅是水利可持续发展问题,更重要的是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依赖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的配置、节约和保护问题,是河流治理、河流基本功能保护和自然生态永续利用问题。流域综合规划还涉及如何满足国家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模式、优化产业布局的要求,做到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适应和相协调。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基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水利发展布局和措施也需要依据新时期发展任务和目标进行自我调整。

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是水利可持续发展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需要。水资源和水环境属于自然资源,其承载能力是社会财富和生产要素。生产要素的配置要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其开发和利用、供给和需求关系的建立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水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还应在管理中形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水利的公益功能是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组成部分,其作用发挥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相一致,其实施也应符合市场经济制度规定。针对松辽流域实际情况,在流域综合规划中,要提出完成上述任务的具体措施。

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上述战略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水利发展所提供的支撑和保障,同时水利发展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松辽委起草了《松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任务书》(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有关各方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请各位代表对《任务书》进行审议并提出修改建议。请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提出指导意见。

二、高度重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协调会议制度

伴随我国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逐步深化,水利管理体制和机制,特别是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也在发生深刻变革。政府宏观调控、流域民主协商、市场调节和用水户参与管理的管理模式是水利部新时期治水思路的重要组成内容。实现这一管理模式,在流域管理中需要进行探索和制度创新。探索必须在实践中进行,创新必须有具体的内容来表现。协调会议制度是新形势下流域管理民主协商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中实现形式的一种尝试。

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的一项综合性任务。编制过程中涉及行政区域之间、行政区域与涉河行业、涉河行业之间存在于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河道内外的各种利益关系协调。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要素。流域综合规划必须要提出协调处理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的具体措施。因此,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中需要建立利益相关方参加的协调机制。协调会议制度是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中对建立正确的利益表述和公平的利益整合机制的探索。

中央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成立了松辽流域管理机构。根据不同时期的法律授权和行政授权,松辽委在开展流域管理和履行职责时,非常注重与各省区、涉河各行业的协调。在80年代组织编制流域“三大规划”时,就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协调组织,圆满完成了规划编制任务。在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延续和加强了松辽流域水系保护领导小组的作用。98年嫩江松花江大洪水之后,经国家防总批准,成立了松花江防汛总指挥部,开展了流域防汛的组织和协调。在亚洲银行贷款松花江洪水管理项目和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试点项目中,成立了相应的流域管理协调组织,并且在实施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多年来,松辽委成功调处了多起省际水事纠纷,其主要经验也是通过协商化解矛盾。在开展流域管理中,松辽委得到了各省区、涉河各行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并建立了融洽的关系,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管理经验,也有引以为戒的教训。协调会议制度是松辽流域管理多年经验的总结和发扬。

三、认真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中的协商工作

流域综合规划编制是政府职能。流域综合规划经过国务院批准后,就具有法律地位,是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种涉河和涉水事务的行为约束。因此,参加会议各方要高度重视流域规划修编中的协商工作。

各方要给予参加协商的代表充分授权,使其发表的意见和做出的决定具有合法性与权威性。否则,任何协商成果和达成的共识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协调会议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3年之内完成流域综合规划编制的时间目标要求就可能无法实现。这是我们对参加协调会议代表身份提出要求的主要考虑。

参加协商的各方授权代表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是总结过去、立足当前、规划未来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代表一方参加协商是一项使命和一种责任。希望大家在协商中展示完整准确权威的利益表达能力,同时还应发挥公平合理科学的利益协调能力和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河道内外、区域与行业、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共识能力。

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中的协调工作是为中央政府最终决策提供必要的民主协商手段,协调过程也要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重大原则问题和存在分歧难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问题,一旦中央政府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部际联席会议或水利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做出规定或裁决,参加会议各方应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

协商工作要遵循程序和依据规则有序开展。作为协调会议召集方,松辽委将按照水利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流域综合规划修编进展情况,及时向会议各参加方通报各种信息,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参加会议的各方授权代表都担任要职,公务繁忙,需要有一个规定来规范各项协商工作,保证协调工作有序和高效开展,不过多占用各位授权代表的宝贵时间。为此,松辽委起草了协调会议制度,提请本次会议审定,请大家提出修改意见。

四、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的咨询意见和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回良玉副总理讲话精神,我们认为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规划成果既要充分体现中央政府意志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要合理反映各相关方的利益需求,而且要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为了保证流域综合规划成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松辽委正在筹备成立规划修编专家咨询组,聘请对松辽流域情况比较熟悉的国内各方面、各行业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高级专家,这些专家与参加会议各方没有直接利益关系,能比较客观地为规划编制提供技术咨询。并将专家技术咨询作为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请参加会议各方对咨询专家组成和咨询成果管理办法提出意见。在此也建议参加会议各方,根据各自关注的具体问题,自行组织和听取其他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松辽委也准备通过松辽委网站定期公开发布流域综合规划消息,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协调会议是全面启动松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一个标志,将为推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各项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请大家共同努力,保证会议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