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下列投诉:
松辽委直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诉。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投诉,不予受理:
1.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2.仅列举出违法、违规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投诉。
3.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事项。
二、注意事项
(一)投诉人对投诉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二)对于借投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提倡实名投诉(请备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
三、联系方式
(一)电话:0431-85607308。
(二)来访地址:松辽委机关办公楼1103室。
(三)来信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188号 松辽委建设与运行管理处(邮政编码1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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